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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委化解产能过剩,严禁新增项目

发稿时间:2013-12-06

       11月4日,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召开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”电视电话会议,对下一阶段化解过程产能问题提出总体工作方针;在同一天召开的“银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暨践行绿色信贷会议”上,银监会提出了包括差别化信贷在内的六大政策措施,支持化解产能过剩,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。

       针对我国目前在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、钢铁和船舶五个方面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局面,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,化解工作重点要做好: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;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;大力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;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以及通过创新监管提高监管效果。

      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,目前我国要严格禁止产能过剩的行业新增项目,妥善分类处理在建项目,没有开工的一律不得开工,不符合标准的立刻停工,有必要进行继续建设的要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核。两部委同时强调,有些地方通过低价地、税收优惠等方式招商引资一些重复建设项目,这种行为也必须要坚决地得到遏制。